國道 1–10 號 · 每公里一段 · 雙向分開計算
國道上出事時,救護車多久到、多久送到醫院?
把每一條國道依行車方向切成一公里一段,找出每段裡最不利的點。反應:最近消防分隊的救護車必須從上游交流道進入同方向車道。送醫:從事故點沿同方向開到下一個出口,再送往最近的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。都不限同縣市。
查詢結果會顯示在這裡:救護反應與送醫的距離、時間和困難度,以及事故點前後的救護風險。
計算方式
- 路網:OpenStreetMap(BBBike 2026-10-14 擷取),國道、快速道路到巷弄共約 187 萬個節點;遵守單行道與匝道方向(巷弄與 living street 除外)。
- 消防分隊:內政部消防署「救援與應變單位點位」,只保留外勤分隊共 564 處,不含局本部、大隊與中隊(不負責跑救護)、特搜單位,以及不出勤國道救護的港區分隊;6 處原始座標為 0 的分隊以地址補上座標。
- 方向與路口:事故點只能經由同方向上游的交流道或系統交流道抵達,不跨越中央分隔島、不使用緊急出入口。
- 速度:OSM 速限標示,未標示者以道路等級預設(國道 100、快速道路 80、省道 60、縣道 50、市區 30–40 km/h),不計壅塞與出勤準備時間(約 1–1.5 分鐘需另加)。
- 里程:以交流道編號(即里程)內插,誤差約 ±1 公里;五楊、汐五高架依平行主線里程標示。距離最短與時間最短可能來自不同分隊。
- 送醫:衛福部「急救責任醫院分區名單」(更新日 115/4/29)中的重度級醫院 54 家;與兒童醫院合併評定者以成人醫院本院定位。傷患必須沿同方向開到下一個出口,再走一般道路,不含現場處置時間。
- 救護風險:每 20 m 假設一台救護車停在車道上,往上游回看後方駕駛最遠能在多遠看到它(平面彎道以路幅內 6 m 為視線範圍,縱坡以眼高 1.08 m、車身可見高度 1.0 m 計),對照時速 110 km/h 的停車視距(約 210–230 m,含反應 2.5 秒與縱坡修正)與決策視距 335 m。高程取自 Copernicus 30 m 地表模型,隧道與短高架橋以兩端內插、縱坡限制在 6% 內。未考慮護欄、隔音牆、邊坡與前方大車的遮蔽。
- 未納入:國道 2 甲(OSM 中僅零星路段標為國道)。